職業衛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
發布時間:2018-04-27 00:00
分享到:
一、《職業病防治法》是預防、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,防治職業病,保護勞動者健康及相關權益的基本法律。
二、職業病是指企業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,因接觸粉塵、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、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。
三、職業病是可以預防的,應預防為主、防治結合。
四、用人單位是職業病防治的責任主體,應依法保障勞動者的健康權益。
五、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創造安全、健康、舒適的工作環境。
六、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。
七、勞動者應當提高職業病防護意識,遵守操作規程,正確佩戴和使用個體防護用品。
八、勞動者應當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上崗前、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。
九、勞動者應當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職業衛生培訓。
十、職業病患者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。掃一掃 手機端瀏覽